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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叫税务合规Bsports平台怎样做到税务合规

发布时间:2024-09-04 05:47:17 点击量:

  大家怎么理解税务合规的呢?我觉得税务合规就是两句话:第一句话,该交的税都足额交了;第二句话,该交的税都及时交了。做到了这两句话所体现的要求,税务就是合规的。这两句话又可概括为一句话,就是企业及时足额地把税都交了。

  形式合规,我们通常理解为开具要合规,开具的程序完备。如采购原材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进项税才能认证抵扣。但形式合规不能掩盖实质合规,也不能替代实质合规。

  所谓实质合规,就是企业的经济业务应是真实的。如企业发生了费用,会计做账时就能把它记录到成本费用里,这笔成本费用理应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实质合规。

  如果费用没有真实发生,报销人虚构了一笔费用,并且取得了正规,这笔费用报销后记录到了会计账里,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税务实质合规的要求。这样的做法本质是偷税。从财经管理的角度来说,报销人虚构一笔费用报销,以此套取公司资金,这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会计做账讲究实质重于形式,税务同样看重实质Bsports网址。如果企业没有经济业务实质,交易不存在,即便开具的合规,戏做了全套,税务上依旧是不合规的。企业还会因为嫌虚开置自己于险地。

  光有实质合规,没有形式合规,也是不行的,企业会因此承担额外的税负。既做到形式合规,又做到实质合规,有个非常形象的总结,就是发生经济业务时,要做到“三流一致”。“三流一致”指的是物流、流、资金流,它的两端都能统一起来,可以互相印证。

  有些企业的经营者有一种错觉,他们总以为自己的企业在纳税形式上做得没有问题,就不用怕税务查了。企业要是真有涉税问题,企业经营者又以此麻痹自己,最后的结果一定不妙。

  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税务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业务存疑时,税务会要求企业经营者给出合理的解释。不是说税务找到100%的证据了,才会对企业展开调查。税务一般是让企业经营者先给解释,如果企业经营者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税务就可能对这家企业立案稽查。真到那个时候,企业以前做的那些虚头巴脑的事,都会浮出水面。

  企业经营者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在涉税问题上最好有一说一。在经济业务实质真实的前提下,企业同时做到税务形式合规,这样下来,企业运营才会有持续的安全保证。

  一些企业总想着避税,并美其名曰“税务筹划”,这些企业操作的税务筹划手段真的符合税务合规的要求吗?只怕要打一个大问号。很大程度上,这些企业搞的税收筹划,不过是是在用形式掩盖实质。

  税务合规,还有一个时间性的要求。企业税务合规不是一时的合规,不是说把眼下这个阶段对付过去了就行,税务合规既要做到眼下合规,还要经得起长远的检验。有一些企业老板就想着,把眼前的税务检查应付过去,是不是就太平无事了?绝不是。

  很多的税务稽查的案子都是在时隔几年之后翻出来的,为什么几年之后才被翻出来呢?因为企业前面做了一些掩饰性的动作,这些动作好像让企业有一种安全感,但实质上企业只是给自己埋了一颗雷。

  年深日久,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这颗雷暴露出来了,企业前面欠的债,后面终究还得要还上。税务一稽查,最后反转,企业不仅要把税补了,还得罚款,还得交滞纳金,这几项合到一起,往往是该交的税的好几倍。

  一些企业想到的节税是什么呢?就是把纳税义务往后延,如果真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把纳税义务延后了,这当然没问题,这也可以算作是税收筹划。如果人为地调节,拖延交税,甚至以为,把纳税义务往后延了,就等于税就不用交了,那就大错特错了。

  税务合规不要总是想着应付当下,只想着应付当下,把现在对付过去。企业经营者若只想着当裱糊匠,糊墙的结果是给企业埋了一颗雷,保不齐这颗雷哪天就爆了。须知,税务合规既有眼下的合规,又有长远的合规,这两个合规都做到了,税务合规才是有保证的。

  销项税的合规,主要就是确保增值税的纳税时限合规。税务对增值税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企业确认收入了,还没开出增值税票,增值税销项税就得确认;企业开了增值税票,但还没确认收入,增值税销项税同样也得确认。这样的规则不异于从两头防堵企业税务作假。基于此,企业财务应尽可能做到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和开具的时间点一致。两个时间点一致,企业的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都省事。

  企业还未确认收入,但客户要求企业先把开给他,这么做有没有问题呢?活还没干完,钱也没付,企业就把给客户开过去了,这叫不叫虚开呢?先明确一点,这个不能叫虚开。对虚开,有一个基本的判定标准,就是经济业务事项是虚构的。只要业务事项是真实的,先开这个行为,不能算不合规。增值税先开了,开票方就确认了销项税,受票方虽能抵扣进项税,但两头一比,并不会导致增值税流失。

  要是开完增值税票后,这个业务止步了,最后没做成,怎么办?增值税票都开了,这个事黄了,此时企业应根据业务事实再向客户开增值税红字。这么做,就可以避免增值税上的风险。

  企业发生消费行为也好,发生采购行为也好,或者跟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也好,员工应该有意识地让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用。优先索取增值税专用,应成为员工的一种信念。道理很明显,专票对应的进项税能认证抵扣,对企业是有好处的。

  取得增值税专用后,财务人员还得做一个判断,进项税认证后能用于抵扣吗?要是增值税专票对应的经济事项不是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而发生,这个进项税是不能用于抵扣的。如过端午节、中秋节,企业购买后发给员工的粽子、月饼,公司出于捐赠目的,购买的笔记本电脑。

  说一个细节,取得了增值税专票后,财务人员先不管三七二十一,认证了再说。如进项税确实不能用于抵扣,可再做转出处理。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专票因不认证而成为滞留票。滞留票多了,税务可能要找企业问询,为什么取得进项税票后不做认证。果真如此,这岂不是自找麻烦吗?

  关于进项税的合规,首先要考虑的是,进项税能不能用于抵扣,还有一点特别值得企业关注,企业不要因为进项税抵扣少,就找人乱开增值税专票。这么做了,很可能会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

  问大家一个问题。企业采购了一批原材料,销售方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这时采购人员灵机一动,找第三方了一堆专票回来了。企业的采购行为是真实的,只是开票的主体是第三方,这样做有问题吗?问题很明显,三流不一致。

  如果企业赶上税务稽查了,这个问题被揪出来了,企业能以采购行为是真实去做抗辩吗?税务会不会因之减轻对企业的处罚或者不处罚吗?从以往的税务案例看,没有一例表明,采购是真实的,但专票找第三方,没被定性为虚开的,税务也没有因此减轻对企业的处罚。

  企业所得税的合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入确认的合规,该确认的收入都记录了;二是成本费用的确认要合规。

  说到收入确认不合规,就不得不说某些小企业的做法了。这些小企业有两套账,部分销售款不收到公司的账户上,,直接进了老板个人的腰包。这样的做法,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导致的后果也可能很严重。

  销售款没进到公司的账户,一方面公司没有确认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就没确认,少交增值税后,对应的附加税也就少交了;另一方面,公司少确认了收入,公司的利润也就少了,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少交了。还有,这笔钱本应是公司的钱,老板直接装自己兜里了,个人所得税也少交了。

  一笔未入公司账的销售收入,造成的税务不合规的事实是,公司少交了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老板还少交了个人所得税。这种事真要被税务揪出来了,补税、滞纳金和罚款都不是小数目。

  再来说一说成本费用的合规问题。其实在企业所得税合规问题上,如果企业不是刻意违规的话,一般不会有收入不入账的问题。有问题的主要是,成本费用经受不住检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小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都经得起检验吗?这只怕要打一个大问号。如果成本费用经不起检验,这就会有税务合规的风险。

  成本费用的问题表现在几点:第一点,有一些成本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如企业不是出于经营管理目的发生的费用,企业行政罚没支出;第二点,成本费用里面可能有很多压根就没有或不合规,有些企业合规意识很淡漠,企业老板讲究实惠,消费时或采购时,只要价格便宜,就不要了。

  不要的结果是什么呢?因为没有,成本费用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会因之多交企业所得税。再就是,如果放弃取得增值税专票,还会导致多交增值税与附加税。企业这么去做,基本上是不划算的。

  企业主要涉及四类个税:一是员工的薪酬的个税,二是股东分红的个税,三是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税,四是公司送礼、办活动涉及到的代扣代缴偶然所得的个税。

  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就没有。一般来说,个税没有太多的办法去规避。钱只要发到了个人兜里,基本就没有太好的办法降低税负。

  企业分红时,有一些股东,比如企业控股股东,不愿交那20%的个税。他觉得企业实现利润时已交了25%的企业所得税,一分红,又得交20%的个税,这税太重了。他就想着,怎么把公司的钱揣自己兜里,还不用交税,于是就从公司把钱借支走了。

  这样的做法是有极大风险的,在税务这个角度说,股东把公司的钱装自己兜里,跨年没有归还,而且不是出于公司经营管理用途,税务就会认定这是分红,会让股东补交个税。在这方面,股东怎么去解释,都解释不通。其实不分红也可以,只要这个钱不分红,搁公司账户上面,股东就不需要为此交这个20%的个税了。

  分红的时间可以由股东自己来决定,这就等于把股东的分红的纳税义务往后调节了。这样的一个做法既可以做到个税合规,又实现了个税的税收筹划。

  有人说,税务合规必然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对税务合规,也不能完全这么理解。企业为了实现税务合规,有时要把以前那些不合规的事项处理干净,那自然要付出一些成本。但并不是说,税务合规就必然要多付出成本,合规也可以避免损失。譬如,企业确认收入的时候更合规一些,可以避免过早交税,这对企业是有利的。

  倒是很多企业因为税务不合规,最后付出了惨重代价,这样的案例有很多。举个例子来说,有些老板自作聪明,他以为把会计账做得糊里糊涂的,税务也看不明白,税务就查不出他企业的问题了。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

  老板如果这么想,缘于他不了解税务的工作程序。税务如果对企业的涉税事项存疑,税务会先让企业自己给解释,说明纳税税务数据异常的原因。企业做解释的时候,要同步提供充分的证据。税务听明白了,这个事情可能就过了。如果企业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Bsports平台,税务或许就会立案稽查,或者税务会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搞核定征收。无论是立案稽查,还是核定征收,对企业都会很不利。

  在涉税问题上,并不是说税务要取得了100%的证据后才对企业稽查。税务只要对企业的涉税事项存疑,他就可以对企业开展调查。被税务调查时,企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纳税是规范的,举证的责任在企业自己身上。

  公司的税务以前做得不合规,现在该如何进行合规改造呢?这是很多财务经理人觉得棘手的问题。譬如,某财务总监应聘到了某公司,进去之后,他发现这家公司涉税风险非常大,财务的很多做法都不规范,他顿时心凉了半截。在这样的公司任职,他总是提心吊胆的,自己也没有底气坚持下去。假如我们也赶上了这样的公司,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呢?已经一脚踩到坑里了,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要强调一点,既然已经看到这家公司乱七八糟的搞法了,就不能听之任之。如果还延续它过去的做法,自己就真陷里面了。要是不想陷在里面,我们就必须对这予以规范。涉税无小事,从自己入职这天起,我们就要严格地处理各类涉税事务,要保证自己入职后所做的一切都是合规的。至于公司前面那些不规范的东西,可以暂时封存起来。这么做,是恪守一个财务经理人的职业底线。这样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但光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公司老板聘请一个财务经理人过来,他当然希望这个财务经理人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财务经理人熟悉情况后后,要建章立制,把之前税务规范的成果巩固下来,让制度对税务合规去予以控制,确保公司以后能做到持续规范。

  还有第三步,这位财务总监应回过头去,把之前封存的那些不规范的东西找出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然后再分门别类地对它们进行合规性改造。在税务合规问题上,先杜绝增量问题,再减少存量问题,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财务经理人的应有的态度。

  先解决近期的税务不合规的问题,这些问题时间临近,解决的急迫性也更高。一般近三年内的问题,要优先解决掉。该还款的还款,该索取的索取,该入账的入账,该补税的补税,该做账务调整的做账务调整。

  有些税务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些,这些容易的问题不妨优先把它解决掉。那些难的问题,主要是解决起来要付出的代价比较大的问题,可以排后面去解决。因为解决的成本高,老板心里可能会抵触,财务经理人应该给老板一点缓冲。容易的问题解决了,难的问题也会因之变得容易解决些。

  第三个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分期分批地消化存量问题。公司利润好时,就可以多消化一些存量问题。公司经营困难时,老板都焦头烂额了,这时可适当舒缓一下节奏。

  关于税务合规,下面的四句话经常被企业的老板和企业的财务人员提起,这四句话蕴藏的风险可能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接下来我就为大家细细分析这四句话的危害。

  大家千万不要迷信自己以前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以前一直这么做,不代表这么做就是正确的,以前这么做没有出问题,不代表现在这么做也不会出问题。量变到质变,不合规之处累积到一定阶段,问题就会暴露出来,以前的做法也就成了一颗雷。这个时候就要提防了,当问题积累得足够多时,这个雷爆炸的威力也会足够大。

  譬如说,一家小微企业的会计账很乱,成本费用的没能取得,收入确认也不规范,为什么它没什么税务风险呢?你要想到一点,税务针对小微企业有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便你花很大的成本,把这家小微企业的账务和税务都搞规范了,因为它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它也不需要交什么税,甚至都不需要交税。所以,它不那么规范的做法蕴含的税务风险不大。

  如果你的企业不是小微企业了,已经做成了中等规模了,你还是套用小微企业的做法,这不就有问题了吗?就如一个孩童很调皮,他犯了一点点错误,我们哈哈一笑,并不会介意。要是一个成年人还犯那样的错误,那就不可原谅了。道理都是一样的,在税务合规的问题上,不要过分地迷信自己曾经的做法。

  别的企业的案例,经过渲染,可能都变味了。这些案例不过是抽象出来的案例,别的企业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你未必完全清楚。别的企业做法里的一些细节和你企业做法的细节未必完全一样。因为细节差之毫厘,结果完全可能谬以千里。在税务合规上,照搬照抄别的企业的做法,很可能就踩坑里了。

  俱全,一应手续完整,涉税处理的表面证据环环相扣,这就够了吗?须知,这只是形式上的合规。形式上的合规是税务合规的一个方面,税务合规除了要求形式合规,还有另一个方面的合规,那就是实质合规。如果你企业的纳税实质经不住推敲,做法不能自圆其说,税务问询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税务依旧会认定你企业存在涉税问题。财务老板,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这一问题上不可不慎,不要被自己精心打造的形式迷惑了。

  有些企业的老板往往会轻信某些税务专家的话。税务专家出的主意,企业照做了,这能有什么问题呢?举个例子来说,两个税务专家竞争某企业的税务合规咨询项目。其中一个专家说,我的方案可以既可以让企业税务合规,还能让企业少交税。另一个专家说,我的方案可以让企业税务合规,但企业每年要多交100万的税。

  第一个专家的话,老板听了,是不是会很高兴。老板大概率会选择第一个税务专家来做这个咨询案子。这位税务专家真能帮助企业又做到税务合规,又做到少交税吗?估计不能。做不到,他就没法交差,于是他会硬给企业想了一些点子,只要忽悠客户满意了,他的咨询费就到手了。企业老板若真听信他这番话,那就真把自己害了,也把自己的企业害了。

  税务合规,不是某个税务专家说合规就合规。专家给企业出具的税收筹划的方案有极强的商业目的,企业可以做参考,不但不可尽信,最终检验企业纳税是否合规的依据是税收方面的法规,而不是专家做的商演PPT,企业经营者一定要考虑到税收法规的遵从性。

  在税务合规问题上,企业要做到不自负、不盲从、不自欺、不轻信。税务合规既要做到形式合规,也要做到实质合规。税务合规不仅是眼下的合规,也是长远的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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