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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财税15问 佳构解答Bsports平台
财务与税务往往都有相关性,很多人对它们的理解不是很深,涉及到了现实问题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因为此类问题过多,无法一一回答,在此,我们总结了一些典型问题并做了真实的回答。
1.问:补缴社保费发生的滞纳金及利息能否所得税前扣除,此问题已经咨询过你们的热线电话,但和我们税务结果不一致,还想听听专家的看法。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只有税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缴纳保险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可以扣除。
答: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前建好房产,一般纳税义务人可申请简易办法征税,增值税税率为5%,按应纳增值税租赁额/(1+5%)*5%,缴纳房产税(增值税租赁额/(1+5%)*12%)、印花税等。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外购房产Bsports平台,增值税税率为11%。
3.问:我们公司的物品运输公司在运输时给破损了一部分,我们公司人员去客户那面修理的费用运输公司愿意承担,还用给运输公司开票吗?还是和运输公司有个协议就可以了,有协议后不用开票,运输公司直接把钱给我们?还是必须给运输公司开票才可以呢?
4.问:我公司又给社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回收取一部分的利息,这个利息我们以前的做法是按照营业税交纳5%的税金,现在营改增以后这个属不属于增值税范围呢,是按照金融业的6%吗?
5.问: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如果“营改增”前签订合同,“营改增”后出租方收到承租方的利息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该笔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 那我也没有颁发给个人开具增值税啊?
答:融资性售后回租支付的利息费用属于服务范围,36号文明确规定服务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
6.问:第二个问题,我集团公司有资金池专门借款给集团内部其他公司也会收取一部分利息,这个也是按照6%交纳增值税吗?
7.问:请教一下,按季度结算开票的业务,二季度(4月至6月)开的专票抵扣时,需要将4月份的做进账转出吗?
答:贵公司如果原属于营业税纳税,则取得4月业务的进项税专用,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不得抵扣的,但贵公司如果原就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营改增后所有企业均可以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及设备,委托施工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施工,没有限制性规定。
9.问:开给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移动服务费、联通服务费、电信服务费,我们现在是开的地税5个点,如果换成增值税票可以开几个点?
10.问:老师上课时有提到5月1日前建筑业混合销售(设计6%+销售设备17%+安装3%)需要分别核算税率,5月1日以后可视为建筑主业缴税(11%),请问相关法令哪里有说明5月1日以后建筑业可皆以11%缴税?因为看了老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兼营的规定如下: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等Bsports登陆。但是找不到明确的定义让我们长官知道,因为适用不同的税率会影响合同的金额与我们可获得多少的进项。
答:36号文规定: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依据以上规定,混合销售业务按主业确定增值税税率,兼营业务按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1.问:有客户问到,如果我是简易征收,人家开的是增值税专用普通,我是不是不用抵扣,还需要认证吗?
12.问:个人或者已成立的公司参加拍卖土地并已拿到地,拿到后再变更为另外一家公司,是不需要变更转让费的。请问是哪一号文件规定的?好像是国土资源部的一个相关文件,有点记不清了,请帮忙提供下,谢谢
答:你可以查阅一下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
13.问:我们这财政厅的机关员工食堂要缴纳税吗?食堂是员工充值饭卡刷卡吃饭,这块收入要纳税吗?独立核算的 ps:交不交税都最好能有个依据看看,谢谢
答:36号文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以上规定,贵公司如果自办食堂为聘用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14.问:就建筑业营改增我公司分包出去的項目与挂靠我公司的項目如何把我们內部新的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操作)和营改增的要求以告之书的形式转诉与各項目負責人?材料如何写才能表述清楚?谢谢
答: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义务人,营改增以后如果采用一般计税办法,针对分包方,要求对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目的贵公司抵扣进项税;如果贵公司为小规模纳税或采用简易办法征税,贵公司可以采用差额征税方式,则对于分包方要求是开具增值税(建筑安装费)即可。对于挂靠企业,建议不要在采用挂靠方式,原因在于由贵公司统一开具,收入由贵公司一并确认,但由于无法取得成本、费用,因此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继续采用挂靠方式,建议贵公司变更为核定征收方式,这样所得税方面按收入额核定,贵公司与挂靠方的合作时除要求对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按收入比例承担所得税、印花税。
15.问:境内企业向境外机构购进软件,是做无形资产的,能通过进口进来吗?这种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如果通过技术服务费走代扣代缴,能做无形资产吗?怎样才能让公司少交税?
答:贵公司如果货物同时进口配套软件,则作为进口货物的一部分,缴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如果是单独进口,则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处理,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税率为6%)、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账务处理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如果通过技术服务费走代扣代缴, 服务费不能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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